盈科律师参与起草的全国首部儒学地方性法规《衢州市南孔文化传承发展条例》正式发布

作者:小编 更新时间:2024-10-2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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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衢州市南孔文化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儒学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南孔文化”的传承发展有了法治保障。



此次地方立法项目由盈科杭州叶俊成律师和盈科衢州孙显达律师主要承办。两位律师在所内组成工作团队,为条例的出台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完成了立法资料收集整理;开展实地调研、各级部门座谈、专家论证、民主协商等程序;梳理南孔文化立法目前存在的问题和立法重点,明确立法框架;立法草案稿的起草、修改、审核;立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立法相关材料的撰写等工作,在立法草案报送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继续参与立法工作,协助进一步修改、完善立法草案,形成各过程文稿。



《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资源保护、传承弘扬、融合发展、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主要内容着重在城乡建设融入、文旅融合发展、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平台方面,挖掘和展示南孔文化当代价值。明确在相关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设施等的规划和设计中融入南孔文化元素;将南孔文化产业发展纳入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推动南孔文化与相关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优化南孔文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体系,规范产业运行,促进南孔文化与旅游、教育、数字等产业的融合发展;通过业态创新、技术应用、融合发展等方式,推动南孔文化与现代文化产业的结合。南孔文化传承发展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浩大工程,需要凝聚多方合力、加大保障。


盈科工作团队总共进行了数十次调研,包括市级部门座谈、各县(市、区)调研外,还前往山东曲阜、福建南平、溪乡、磐安等地学习立法经验;在杭州、北京召开专家论证会,请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立法专家和行业专家进行论证。承办律师全程参与,每次调研论证后对草案稿进行修改完善,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地方立法特色性,充分发挥了盈科律师法律专业能力和职业背景素养的双重优势,使立法更具有可操作性。最后参与报送市政府、市人大后的集体改稿,从起草开始形成立法草案总计三十余稿。终于,立法草案于2024年5月29日衢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2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于孔子诞辰日9月28日正式实施。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要实现法治化,首先是有法可依、有法能依。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体制的组成部分,是对中央立法的重要补充,在贯彻国家法律、突显地方特色、聚焦重点领域、引领全国性立法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如何提高立法质量日益成为地方立法理论和实践中的核心主题。


南孔文化对于衢州市而言意义重大,不但是文化“金名片”,更是闻名遐迩的“南孔圣地·衢州有礼”城市品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对于该立法极其重视。2005年9月6日,习近平第五次到衢州调研时,就殷殷嘱托:“衢州历史悠久,是南孔圣地,孔子文化值得很好挖掘、大力弘扬,这一‘子’要重重地落下去。”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传承发扬南孔文化,推进南孔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制定《衢州市南孔文化传承发展条例》纳入2024年一类地方性法规项目,通过立法提升南孔文化在国内外影响力,推动南孔文化传承发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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